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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汽大众的本报评论员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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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汽大众的本报评论员文章

  • 分类:行企维权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6-09-21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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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关于上汽大众的本报评论员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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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则两利,分则两伤

 

汽车生产厂家和汽车销售企业,本是相辅相成、唇齿相依、唇亡齿寒的合作关系,本应相互配合、相互照顾、相互提携、共赴前程。任何一方都不能仅仅考虑自己单方面的利益,而去损害合作方的利益;更不能把自己的利益凌驾于合作方的利益之上。若如此,则不能长期合作,最后的结果就是损害到自身的利益,这是显而易见的,根本无需赘言。

 

但是,我们不无遗憾地看到,当前在全国范围内,汽车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之间不和谐的景象非常普遍,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究其原因,都是汽车生产厂家凭据自己的有利地位,有意无意欺压汽车经销商,所谓“店大欺客”。这种欺压,最明显的表现就是采取不合理的商务政策,比如强推整车和配件、附件销售指标;强压性价比较差的配件附件;搭售滞销车型;强行摊派、收取广告费等等,名目繁多,不胜枚举。凡此种种,都像一条条看不见的绳索,勒得经销商喘不过气来;又像一座座大山,压得经销商无法生存。

 

合作双方,都存在一个“义”字、一个“利”字,都必须处理好“义”和“利”的关系,决不能见利忘义。你汽车生产企业要“利”,他汽车经销企业同样也要“利”。“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里的“道”,就是要给人以生存的空间,而不是打压别人的生存空间以使自己获得更大的生存空间;你只有让合作伙伴得利,自己才能得利;应该把首先让被人获利作为自己获利的基础来思考来对待,自己才能得到更大的利益。这是互惠互利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道理。

 

合则两利,分则两伤。汽车生产企业采取不合理商务政策来对待汽车经销商,其结果就是严重影响车商的合作积极性,进而影响到双方的合作共赢,我们相信这并不是汽车生产企业乐见其成的事情,更不是汽车生产企业采取不合理商务政策的初衷。但是,其产生的后果则是谁也不愿看见的。

 

今天本报公开刊出上汽大众面对江苏省汽车交易管理协会的多次联系采取不配合态度的报道,以及该会再次给上汽大众公司的函件,希望引起上汽大众的重视。对以后的发展情况,本报也将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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