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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商请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妥善解决经销商经营亏困问题的函

协会动态

关于再次商请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妥善解决经销商经营亏困问题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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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6-05-30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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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商请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妥善解决经销商经营亏困问题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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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商请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妥善解决经销商经营亏困问题的函

 

尊敬的陈贤章总经理:

 

  我会于4月25日向贵司发出《关于商请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妥善解决经销商经营亏困问题的函》,20多天未见回复,现再次发函征询意见,期盼尽快回复。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我国汽车流通行业步入缓速增长、深度改革调整期。在此背景下,市场机制调节车市的诸多矛盾逐步显现。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我会不断收到省内贵司经销商的投诉,集中反映厂商强推不合理的商务政策、造成许多经销商大面积亏损的问题。今年以来,我会根据省有关部门的要求,组织第三方与媒体分多路赴各地调研。调研结果表明, 经销商所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现将有关问题综述如下:

 

  一、强压销售指标

 

  调研中,调研组认真研读了贵司商务政策和有关流程,发现贵司虽不像其他品牌下达“年度计划”,而是以季度、月度批售指标的形式体现,在形式上没有出现“强制”的痕迹,但从贵司的商务政策看,还是以批售量为主考核经销商的。经销商普遍反映,贵司每季、每月下达的批售指标和商务政策及经常下达的补充政策,都是连环套,根本没有采信经销商的合理诉求,超荷、强压指标仍像巨石一样压着经销商。

 

  二、压库十分严重

 

  贵司为迫使经销商扩充销量,规定经销商必须满足厂家规定的库存要求,并以商务政策连环套死,造成经销商库存超限。2015年至今,贵司在本省经销商的库存深度长期处于2个月(徘徊在300辆)左右。贵司工作人员甚至鼓动经销商虚拟出库,以显示所谓的销售业绩。

 

  三、强搭滞销车型

 

  贵司在车型资源配置中,不考虑经销商所在市场的实际需求而硬配指标,把库龄长、市场接受度差的滞销车型,甚至贵司“上汽贸”“车享网”长期滞销的车型、进口大众滞销车型强配给经销商,致使经销商被迫以低于成本价抛售,经销商苦不堪言“大放血”销售,换得贵司轻松转嫁危机。

 

  四、歧视性商务政策

 

  贵司为扩充销量,惯用临时性促销政策,引发同地区经销商之间的恶性竞争, 出现亏本倾销现象。许多车型已从去年下半年出现车价倒挂,并愈演愈烈。经销商在销售后端即使再努力开发附加收益,也无法弥补前端的亏损和重资产运营模式的压力。

 

  五、强压配件指标

  贵司每年如同销售计划一样,对经销商都下达配件、养护产品、汽车精品等指标,品种、数量、价格都是贵司说了算。一般经销商一年必须完成1000万元以上的指标,平均每月库存金额在200万元左右。这些指标都与商务政策挂钩,环环套死,增加了经销商财务费用和人力成本。

 

  六、经销网点过密

 

  据悉,贵司旗下全国经销商1000家左右,本省80多家(每个省辖市6家左右4S店)。经销商普遍反映, 贵司在我省经销网点近几年增加过快,导致经销商无序竞争,常处微利、亏损状态。

 

  尊敬的陈贤章总经理:我们查阅了相关的资料,发现大众汽车倡导的理念,您和上汽大众有关领导的一贯作风都是很务实的,始终把经销商视为荣辱与共、相生共赢的亲密伙伴。但陈总不一定知道,贵司在我省的经销商普遍经营步履维艰,亏损面达70 %左右,景况十分严重。究其原因,实质上是贵司在厂商关系定位上出现重大偏差,造成严重的不平等。我会认为,贵司上述问题有悖于《反垄断法》和即将出台的有关法规。在调研中,我们也感觉到,经销商普遍认同上汽大众品牌。他们衷心希望厂家能够认真分析市场新情况,立足新常态,探索出有利于合作各方的良策,从产销可持续发展角度出发,着力解决因不合理的商务政策而导致经销商经营亏损问题,使上汽大众品牌越做越强。为此,我会从维护行企利益,兼顾厂商、经销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促进汽车流通行业乃至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角度出发, 负责任地向贵司转达商情,以期维护江苏省上汽大众经销商的合法权益。

 

  我会认为,在全国经济形态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各行各业都在积极调整企业发展的思路和策略,尤其是大型企业更应充分调研不断变化的市场,及时调整商务政策,真正把经销商当作“荣辱与共、相生共赢的合作伙伴”。这应当是贵司做大做强战略的必然选择,如果无视品牌经销商的生存状况和实际利益,最终受害受损的还是贵司的长远利益。

 

  我会衷心期望贵司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和建议,尽快与我会联系。我会愿意充当第三方角色,共商促进发展良策,以尽快缓解经销商面临的巨大压力。我会将通过自办媒体《汽车新时空》报纸和江苏省汽车交易管理协会网站与省内外媒体共同跟进上述问题的化解过程,以利各方合作共赢。

 

  恳请贵司收函后的十日内回复我会,逾期视为认可基本事实,并同意此函在媒介刊出。

公司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国际汽贸区天顺路2号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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