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汽车流通行业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2-28


根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和商务部《重要商品市场监测统计调查制度》要求,为做好上年度汽车流通行业市场监测统计工作,请各地汽车经销企业和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商按要求,3月22日前完成企业经营情况填报任务(填报内容见附件)。找回账号、密码或相关咨询请与省汽车流通协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

汽车经销企业类  周 婕(13815880355)

二手车交易市场类 潘秀娟(18912999979)

          填报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