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汽车流通行业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2-08


根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和商务部《重要商品市场监测统计调查制度》,为做好上年度汽车流通行业市场监测统计工作,请各地汽车经销企业和二手车交易市场按要求,在2月28日前完成企业经营情况填报任务(填报内容见附件)。找回账号、密码或相关咨询请与省汽协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

汽车经销企业类  周婕(13815880355)

二手车交易市场类  潘秀娟(18912999979)

进入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统一报送数据平台(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

填报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