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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印发实施意见,加快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政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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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印发实施意见,加快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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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11-11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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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印发实施意见,加快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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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连云港市印发《关于加快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预计到2025年,全市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7万辆以上,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达到30%以上;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总量达到3万个以上。

 

扩大应用领域,增加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连云港市将坚持市场主导,稳步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各领域应用规模合理增长。增加居民消费领域应用总量。举办新能源汽车下乡、新能源汽车进机关、新能源汽车进企业等系列活动,搭建新能源车企与市民沟通交流的桥梁。充分发挥鼓励汽车消费补贴政策效应,持续扩大新能源汽车销量。新增及更新的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5%。到2025年,市区新能源公交车比重达到100%,各县区新能源公交车比重达到80%以上;新能源汽车占公务用车的比重应达到15%;新增和更换新能源出租车比例达到80%以上;鼓励新增和更新的环卫、绿化养护、降尘、快递等公共服务领域车辆采用新能源车型。鼓励港口、钢铁企业的大宗货物短驳重卡以及为市重点产业园区和企业提供配套服务且运输半径在100公里以内的重型卡车,更新为充换电新能源汽车,到2025年,新增和更新短驳重卡、渣土车中新能源车占比达到10%以上。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更新。研究“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推进燃油老旧车辆提前淘汰更新。

 

加快建设进度,提升充电设施覆盖率合理规划布局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分类有序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车桩比,实现充电设施广泛覆盖。新建居住区配建停车位,100%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接入条件,按照不低于10%车位数的比例完成充电设施配建。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按照不低于10%车位数的比例预留配备有新能源充电设施的车位。到2025年,老旧居民小区新能源充电设施车位占比力争达到20%。居民自用充电设施建设总量达到25000个以上。加快城市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到2025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公共机构按照总停车位的20%配建充电设施;在市区范围内新建60个经营性充电场站,逐渐形成以城市核心区域为重点的“1公里”公共充电服务圈,并加强配套电网建设。

 

完善政策支持,创新新能源汽车管理模式。除了这些实招,连云港市还将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扶持政策落地,探索相关领域新政策,不断扶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来源:江苏省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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