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
公安部新修订《机动车登记规定》5月1日起实施

政策发布

政策发布

公安部新修订《机动车登记规定》5月1日起实施

  • 分类:政策发布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5-06 08:53
  • 访问量:

【概要描述】

公安部新修订《机动车登记规定》5月1日起实施

【概要描述】

  • 分类:政策发布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5-06 08:53
  • 访问量:
详情

4月26日,新华社记者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将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再推出5项便利机动车登记新措施: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车辆信息变更“跨省通办”、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

 

其中,公安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5月底前在10个城市试点开通国产小客车注册登记生产企业预查验,实行新车出厂时查验车辆,生产企业与公安交管部门共享车辆信息,群众办理注册登记时免予交验机动车。积极推行互联网登记服务新模式,实现网上售车、网上选号、网上登记,便利群众快捷上牌,助力汽车行业发展。在试点基础上,全国逐步推行。

 

此外,对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对于已经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的地方,仍需按当地政策执行。对变更货车加装尾板、残疾人用车加装辅助装置、小客车加装行李架等情形,群众可以在车辆所在地申请办理,无需返回登记地验车。

 

公安交管部门将强化“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源头监管,进一步严格重点车辆准入管理,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健全交通管理执法监督制度机制,对违规办理机动车登记、为不符合标准车辆上牌的,严格责任追究。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修订进一步改革完善机动车登记制度,推出更多便民利企新措施,健全重点车辆安全准入机制,严密交通管理执法监督制度,是交管部门统筹安全与发展的应时、应需之举。

 

 

供图:公安部交管局

公司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国际汽贸区天顺路2号四楼

邮编:210000

电话:025-84520207

           025-84520909

本站总访问量8216441次

微信公众号

欢迎关注

江苏省汽车流通

协会微信平台

微信公众号

江苏省汽车流通协会    页面版权所有   苏ICP备12029980号-1    技术支持:中企动力 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