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内二手车流通进一步放开,为减少人员和车辆流动,建议大家延期或预约办理
- 分类:协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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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发布时间:2020-05-28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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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江苏省内二手车流通进一步放开,为减少人员和车辆流动,建议大家延期或预约办理。
江苏省内二手车流通进一步放开,为减少人员和车辆流动,建议大家延期或预约办理
【概要描述】江苏省内二手车流通进一步放开,为减少人员和车辆流动,建议大家延期或预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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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二手车行业再传利好消息,省内其他城市经检测达到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可正常转籍落户南京市。行业组织提醒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各地二手车经营者和广大群众减少流动,相关车辆转移登记业务可以延期或是预约办理。抗击疫情,人人有责!
图为:协会多次向政府发文解除限迁事宜
江苏是经济发达省份,也是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原款明确“申请机动车由省外迁入本省,或者在本省跨设区的市迁移的,所交验的机动车应当符合迁入地执行的国家阶段性机动车排放标准”。规定二手车迁移与新车上牌执行同一标准。使得我省二手车流通受限,行业发展受挫,各地反响日渐强烈。
图为:2017年11月8日,省汽协召开建议取消二手车限迁工作的座谈会
自2016年以来,省汽车流通协会一直为这个问题四处奔波,多次组织各地二手车行业协(商)会负责人和企业代表研究起草推动二手车流通的意见报告,反映全省二手车经营者的利益诉求。在省商务厅关心指导下,数次向省委、省政府、省人大和相关部门建议修订《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取消二手车省内迁移限制。经过三年多不懈努力, 2018 年 11 月 23 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条之规定作出了修改,取消了二手车省内限迁的条款。再经努力协调,省相关职能部门部署各地贯彻落实。自此,江苏各设区市先后调整省内车辆迁入标准,二手车省内流通逐步扩大。
经确认,目前江苏省南京、徐州、常州、连云港、泰州、宿迁等六个设区市准予省内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转籍落户,无锡、苏州、南通、盐城、扬州、淮安、镇江等七个设区市准予省内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转籍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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